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购房需求不断增加。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低息、便捷的住房贷款方式,越来越受到市民的青睐。本文将针对佛山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市民更好地了解和利用这一政策。
一、佛山公积金贷款政策概述
1. 贷款佛山工作公积金贷款政策对象
佛山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在佛山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职工。
2. 贷款条件
(1)申请人在佛山市有稳定收入,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无房产;
(3)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连续缴存满6个月;
(4)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不低于申请贷款金额的10%。
3. 贷款额度
(1)首次贷款:不超过申请人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拥有的住房价值的70%;
(2)二次贷款:不超过申请人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拥有的住房价值的60%。
4. 贷款利率
目前,佛山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5.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佛山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 缴纳公积金
申请人需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2.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3)收入证明;
(4)购房合同或预购合同;
(5)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6)其他相关材料。
3. 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的银行网点。
4. 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发放贷款。
5. 还款
申请人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三、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势
1. 低息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贷款利率,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
2. 便捷手续: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简单,节省借款人时间。
3. 灵活还款: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
4. 资金安全: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于住房公积金,确保借款人资金安全。
佛山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市民提供了便捷、低息的住房贷款渠道,有助于解决市民购房难题。市民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充分了解政策规定,合理规划还款计划,实现安居乐业。
佛山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贷额度低于30万元的,在个人还贷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30万元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由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时间、购房金额、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等四个条件来确定,各地公积金贷款计算方式不同。具体计算方法及最高限额需结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佛山工作公积金贷款政策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佛山公积金贷款额度
符合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可按下列规定的额度申请贷款。
(一)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可用量确定最高贷款额。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1年(不含)以下,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含)以上,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夫妻为80万元)。
如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够的,且个人有偿还能力,可同时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的原则确定贷款额度,即(借款人当前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2。
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当月至前半年(6个月)于应缴额定内实缴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值×当月至退休的月数。退休时间统一按60周岁计算。
(三)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抵押贷款时,必须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数额的首期款,即贷款额不能超过购房总房款减首期款,建房、翻建、大修理住房也按此原则处理。
(四)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借款人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
房产支出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收入。即:贷款额度÷贷款期数月应还利息,不能大于收入的50%。
所有债务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即:贷款额度÷贷款期数月应还利息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不能大于收入的55%。
以上所指收入,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申报登记的个人计缴工资基数为准。
(五)贷款额的核定同时涉及上述(一)至(四)点贷款额度的设定,以额度低的一条为准。
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申请人为佛山户口,无论是缴纳异地公积金还是本地公积金皆可申请佛山公积金贷款,若申请人非佛山户口,则需要缴纳佛山市公积金方可申请。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1
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本条第(二)款。判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二)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市干部管理部门确认,符合市政府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规定的引进人才、或符合市干部管理部门接收安置的干部,在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贷款,不受缴存年期限制。
(三)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五)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佛山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佛山工作公积金贷款政策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
(一)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可用量确定最高贷款额。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1年(不含)以下,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含)以上,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夫妻为80万元)。
如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够的.,且个人有偿还能力,可同时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的原则确定贷款额度,即(借款人当前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2。
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当月至前半年(6个月)于应缴额定内实缴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值当月至退休的月数。退休时间统一按60周岁计算。
(三)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抵押贷款时,必须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数额的首期款,即贷款额不能超过购房总房款减首期款,建房、翻建、大修理住房也按此原则处理。
(四)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借款人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
房产支出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收入。即:贷款额度贷款期数月应还利息,不能大于收入的50%。
所有债务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即:贷款额度贷款期数月应还利息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不能大于收入的55%。
以上所指收入,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申报登记的个人计缴工资基数为准。
(五)贷款额的核定同时涉及上述(一)至(四)点贷款额度的设定,以额度低的一条为准。
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3
五所银行均表示,住房公积金首贷利率为3.25%,若是第二次贷款则需上浮10%,即3.575%。
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那剩余部分就需要办理商业贷。而对于这部分的商业贷(即组合贷)利率则需要以各大银行为准。
关于佛山工作公积金贷款政策放款时间:
正常流程需要先由申请人提交材料给银行,银行办理后再递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若材料齐全,申请手续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以内,具体根据不同银行情况而定。
申请手续完成后,受委托银行将在1个工作日内放款。
关于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佛山户口,无论是缴纳异地公积金还是本地公积金皆可申请佛山公积金贷款;若申请人非佛山户口,则需要缴纳佛山市公积金方可申请。
另外,若家庭(夫妻、子女)名下有两套住宅则暂时无法申请,这两套住宅包括村屋以及商品房等。
关于共同贷款:
针对公积金贷款能否家属共同申请,各大银行有不同详细要求。
建设银行佛山分行称,若房产证上有填写两个人的名字,则可以以两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叠加申请。
而交通银行佛山分行则透露,具体叠加额度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录入系统综合评定。
佛山购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房屋买卖是比较常见的一件事情,如今各大城市房价都很高,不少购房者会选择贷款买房,不过很多城市都出台了限贷政策,大家想要贷款买房也需要符合政策的相关要求,那么佛山购房贷款政策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根据佛山限贷政策的相关规定,居民在佛山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宅,首付比例最低为30%;如果我们名下有一套住宅但是房贷已结清,再次申请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其首付比例最低为30%;如果我们名下有一套住宅但是房贷未结清,再次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其首付比例最低为40%。如果我们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宅或2次房贷未结清记录,将不能再次申请住房贷款。
2、大家在申请住房贷款时,需要符合银行或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条件。比如说我们想要申请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为佛山时存缴公积金的职工,如果是异地存缴职工,借款人或配偶需要拥有本市户籍。
3、申请佛山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还需要满足前6个月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累计额缴纳公积金满1年;借款人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本息的能力,能够提供符合规定的物业作为抵押物等条件。如果借款人累计足额缴纳公积金满3年,其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人;商品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小编总结:关于佛山购房贷款政策是什么,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于佛山购房贷款政策有所了解。我们在佛山限购区域买房还需要符合当地的限购政策要求。
关于佛山公积金贷款和佛山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佛山公积金缴存多久可以贷款?
连续缴纳6个月。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扩展资料:
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身份证;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借款人家庭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户口簿。
2、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网签买卖合同。
3、申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和工程预算表等资料。
4、缴交首付款的凭据(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开发商出具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受委托银行确认的缴交首付款凭证;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承建商出具的工程款收款发票)。购买“二手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发票。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确认表》。
6、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买卖合同或产权证书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确认的借款合同或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有第三人姓名的抵押证明书;如共同购房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由监护人代为签名的,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公证书。
7、符合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户口簿以及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缴存存折等)。广东省内异地缴存职工,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授权本中心获取缴存使用信息的,则可免提交纸质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资料。
8、《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如查询结果为2套,且其中1套为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应另外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凭证。上述资料需在购房合同网签后出具,并在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审核。
9、特殊原因需提交的资料。
一、广州工作在广州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在佛山申请公积金贷款使用么?
目前来说,这样做是不可以的,公积金目前是属地管理,在哪个地区缴费就只能在那里申请使用,在广州缴纳公积金就只能在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使用。
二、在广州工作,哪里可以贷款
您可以尝试通过招行申请个人贷款(一般以房产作为抵押)。
各贷款项目的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有所不同,请您拨打客服热线或联系网点个贷部门详细了解。您的贷款申请是否通过,请以经办行个贷部门的综合审核结果为准。
三、广州公积金可以在佛山贷款买房吗
是可以的,如果用广州的公积金贷款买佛山房子的话,前提是夫妻双方有一人是佛山户口或者夫妻双方一人缴纳的是佛山公积金
如果只是提取的话是可以的
广东公积金可以在工作地或者户籍地使用
还有就是广州的公
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
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
法律依据
《广州市住房条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佛山工作公积金贷款政策)在本市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取。
第五条缴存人或者配偶同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中多项提取条件的,仅可以一种条件申请提取;缴存人或者配偶有多套住房符合同一提取条件的,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缴存人及配偶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房产而产生的提取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缴存人使用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下同)的,以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在贷款结清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贷款,且组合贷款中应当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八条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至(十)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未使用或者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注销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直至结清,再办理销户提取。
第九条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者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产权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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