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贷款购房。而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低息、便捷的贷款方式,备受广大购房者青睐。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佛山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助您轻松实现购房梦想。
一、佛山公积金贷款概述
1. 佛山公积金贷款定义
佛山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2. 佛山公积金贷款优势
(1)低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可节省大量利息支出。
(2)还款方式灵活: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多种还款方式。
(3)审批速度快: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相对简单,审批速度快。
二、佛山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 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申请人须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
4. 申请人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 申请人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佛山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1)身佛山公积金 贷款申请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合同、房产证、土地证等房产证明材料。
(3)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4)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 提交申请
(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网点提交贷款申请。
(2)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审批。
3. 贷款发放
(1)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将贷款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申请人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还款。
四、佛山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申请人需按时还款,逾期还款将产生罚息,严重者将影响个人信用。
3. 申请人如需提前还款,需提前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沟通。
4. 申请人如需变更还款方式,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佛山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低息、便捷的贷款方式,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良好的购房条件。了解佛山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掌握相关注意事项,有助于您轻松实现购房梦想。在此,祝愿广大购房者顺利申请到心仪的公积金贷款,拥有美好的家园。
一个人公积金能贷款的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个人的还贷能力来确定。
1、贷款额度可以通过公式计算,即贷款额度等于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加上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再乘以还贷能力系数,然后减去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最后乘以贷款期限(月);
2、贷款额度也可以按房屋价格计算,即房屋价格乘以贷款成数;
3、按账户余额计算时,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4、还需考虑贷款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
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基本步骤: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证明等;
2.到指定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3.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后将资料报送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查;
5.审查通过后,管理中心通知银行审批结果;
6.申请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
7.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需抵押);
8.银行根据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资金。
综上所述,一个人公积金能贷款的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个人的还贷能力来确定。贷款金额可以通过公式计算,也可以按房屋价格计算,或者按账户余额计算。此外,还需考虑贷款最高限额。
【法律依据】:
《佛山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
原我市贷款办法中,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设定两个档次,分别是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最高可贷30万元/人、累计缴存满两年的最高可贷40万元/人,现增设一个档次: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年的最高可贷50万元/人。
佛山公积金缴存多久可以贷款?
连续缴纳6个月。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扩展资料:
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身份证;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借款人家庭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户口簿。
2、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网签买卖合同。
3、申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和工程预算表等资料。
4、缴交首付款的凭据(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开发商出具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受委托银行确认的缴交首付款凭证;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承建商出具的工程款收款发票)。购买“二手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发票。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确认表》。
6、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买卖合同或产权证书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确认的借款合同或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有第三人姓佛山公积金 贷款申请名的抵押证明书;如共同购房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由监护人代为签名的,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公证书。
7、符合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户口簿以及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缴存存折等)。广东省内异地缴存职工,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授权本中心获取缴存使用信息的,则可免提交纸质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资料。
8、《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如查询结果为2套,且其中1套为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应另外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凭证。上述资料需在购房合同网签后出具,并在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审核。
9、特殊原因需提交的资料。
一、贷款条佛山公积金 贷款申请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本条第(二)款。判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2、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确认,符合市政府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规定的引进人才、或符合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在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贷款,不受缴存年期限制。
3、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5、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二、佛山公积金 贷款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借款人家庭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户口簿。
2、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网签买卖合同。
3、申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和工程预算表等资料。
4、缴交首付款的凭据(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开发商出具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受委托银行确认的缴交首付款凭证;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承建商出具的工程款收款发票)。购买“二手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发票。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确认表》。
6、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买卖合同或产权证书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确认的借款合同或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有第三人姓名的抵押证明书;如共同购房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由监护人代为签名的,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公证书。
7、符合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户口簿以及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缴存存折等)。
8、《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如查询结果为2套,且其中1套为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应另外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凭证。上述资料需在购房合同网签后出具,并在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审核。
9、特殊原因需提交的资料。
三、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受委托银行自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审批: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自受委托银行送达借佛山公积金 贷款申请款人申请资料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并通知受委托银行;
3、签订:贷款申请经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房屋抵押手续;
4、轮候放款:受委托银行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送达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后,申请轮候放款。
5、贷款划账: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把贷款资金划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的专户上,受委托银行再把贷款资金划到售房方(含售房单位和售房人)或承建商账户。
贷款办理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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